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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重庆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2.作为新教师,学校不安排住宿吗? 没有补贴吗?
3.发改委发布关于推广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的通知
4.潼南迁户口到铜梁不到半年能上小学吗?
5.宣汉县城镇居民医保到了重庆潼南医保可以报销?
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重庆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重庆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
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保障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可靠用电,规范和改善我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管理和建设方式,明确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及更新改造等责任,保障各方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改革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一项目一议价”的总承包建设方式,规范建设内容和配置原则,按照建筑面积核定收费标准,按市场专业化分工原则进行分类招标投标后实施建设,并委托供电企业组织验收。
由市经济信息委明确建设内容和配置原则,市物价局制定收费标准,开发建设单位缴纳建设资金,所缴纳的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由市发展改革委监管,统筹用于全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
第二章 范围和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所有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 新建居民住宅小区指新建商品住房、商住两用房、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廉租住房、安置房等,不包括居民自建房。
本办法不适用于场镇乡村高低压侧全部采用架空线的非电梯住房,不适用于居住区内用电电压10千伏及以上的高压供电客户,不适用于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的临时施工用电建设。
第四条 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指从电网电源点起,至居民“一户一表”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电表),及小区公建设施在公用配电房总路出线处止的供配电设施。
小区公建设施包括小区公用照明、公用停车库、电梯、水泵、消防,为小区配套的物业及社区用房,以及用电负荷在100千瓦以下的幼儿园、学校、小型商业等。
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供配电设施路由通道、土地征用、配电房和电缆沟道土建施工、青苗赔偿、拆迁,负责市政规费等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章 建设标准
第五条 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重庆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置指导意见(试行)》有关规定要求。
第六条 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基本供电容量按以下标准配置:
(一)新建住宅每户基本供电容量配置标准,建筑面积80平方米及以下配置为6千瓦;80—120(含)平方米配置为8千瓦;120—150(含)平方米配置为10千瓦;15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超过面积部分按照每平方米50瓦的标准进行配置。基本供电容量每户最高为16千瓦。
(二)公建设施原则上按照每平方米40—60瓦的标准进行配置,小区配套的商业设施原则上按照每平方米100瓦的标准进行配置;其他有特殊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配置标准执行。
(三)供电容量配置等相关规定随国家、行业和《重庆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置指导意见(试行)》有关规定的修订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 建设方式
第七条 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在向供电企业申请项目正式用电时,须同时委托启动该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程序。小区供电方案可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开发建设单位按本办法制定的收费标准,根据小区开发进度分期、分批缴纳建设资金。因不能按时供电造成开发建设单位损失的,须由供电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其建设必须充分遵循市场化原则,工程设计、施工、物资、监理等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我市相关规定进行招标。供电企业作为供配电设施项目的招标人。招标投标活动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监督实施。
第九条 供电企业应在营业场所和网站等的显著位置将建设内容和配置原则、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开发建设单位、相关企业、公众和主管部门的监督。
供电企业应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以及其营业场所和网站等的显著位置,将招标投标信息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开发建设单位、相关企业、公众和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条 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资金,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监管,实行专款专用,建立资金专户,统筹用于全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不得挪作他用。供电企业每年第一季度报告上一年度资金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计部门审计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的收费指导标准,参考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成本,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和建设容量适度超前的原则,并根据重庆市物价水平变化和专户资金使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全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分三个价区制定收费指导标准:
(一)一价区为主城九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采用电缆进线方式的,标准为12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下同)。
(二)二价区包括15个区县(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武隆县),采用电缆进线方式的,标准为110元/平方米;采用架空进线方式的,标准为95元/平方米。
(三)三价区包括14个区县(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采用电缆进线方式的,标准为100元/平方米;采用架空进线方式的,标准为85元/平方米。
(四)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廉租住房、安置房等按对应区域类别收费标准的90%收取。
(五)客户对住宅容量配置要求超过基本配置标准的,每户配置标准每提高1千瓦,收费标准相应上浮10%;公建设施容量配置要求超过基本配置标准的,每平方米提高1瓦,收费标准相应上浮1%。
(六)开发建设单位交纳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资金后,供电企业不再收取并网接电费、“一户一表”安装费、负控装置费等其他费用。
第六章 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 按照本办法建设的供配电设施,鼓励依照平等自愿原则由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电企业签订移交协议,建成后资产移交供电企业,供电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移交后供电企业负责供配电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以及更新改造等服务,且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住宅小区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为供电企业对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更新改造提供必要的条件。
开发建设单位选择不将供配电设施移交给供电企业的,供配电设施的后续运行、维护、抢修以及更新的责任由业主承担,开发建设单位须在售房时明确告知业主,未尽告知义务的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章 其 他
第十三条 供电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一)擅自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二)不按规定要求,降低电力工程建设设备和材料配置标准的;
(三)不按规定实行招标投标的;
(四)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本办法生效实施前,供电企业已正式答复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供电方案并已完成设计审查的项目,可不纳入本办法执行范围。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作为新教师,学校不安排住宿吗? 没有补贴吗?
学校不安排住宿是很正常的,有没有补贴,要看学校的规定,很多学校的老师,在外面租房子是没有补贴的。
在进入学校报到的时候,要问清楚这方面的事宜。如果接受不了,可以换别的学校;如果能够接受,在报到好之后,就要好好上课,做好老师的工作。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担任的角色:
1、教师是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者。强调能力培养的重要性,是因为:首先,现代科学知识量多且发展快,教师要在短短的几年学校教育时间里把所教学科的全部知识传授给学生已不可能,而且也没有这个必要,教师作为知识传授者的传统地位被动摇了。
2、教师是学生人生的引路人。这一方面要求教师不能仅仅是向学生传播知识,而是要引导学生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并且不断地在他们成长的道路上设置不同的路标,引导他们不断地向更高的目标前进。
发改委发布关于推广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的通知
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的通知。通知提出,坚持尊重意愿、存量优先、循序渐进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其他非户籍常住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方面,主要是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降低落户门槛或探索差别化落户、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取消落户限制要求并优化户籍迁移服务等。山东济南和云南昆明全面取消城区落户限制,有产权房屋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房屋处落户,无产权房屋的在租赁房屋处或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等落户。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推广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的通知
发改办规划〔2021〕6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2014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陆续设立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充分发挥试点地区的示范带动效应,2018年、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公布《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验的通知》《关于推广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的通知》,现推广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
一、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坚持尊重意愿、存量优先、循序渐进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其他非户籍常住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方面,主要是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降低落户门槛或探索差别化落户、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取消落户限制要求并优化户籍迁移服务等。山东济南和云南昆明全面取消城区落户限制,有产权房屋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房屋处落户,无产权房屋的在租赁房屋处或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等落户。重庆永川区和璧山区取消务工年限等地区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从净流出转变为净流入。江苏南京取消地区年度落户名额限制,降低6个市辖区落户门槛。广东广州7个市辖区探索实施与中心城区差别化落户政策,降低学历等落户门槛,允许全日制大专学历等符合条件人员直接落户。辽宁鞍山快速落实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的要求,并开通户籍“全城通办”线上线下服务,大幅提高户籍迁移便利度。
(二)在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主要是根据农业转移人口需求加强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优化医疗卫生服务、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等。湖南郴州在试点期间增加义务教育学位约12万个,海南琼中建设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增加学位约0.4万个,河北固安第八小学增加学位约0.2万个,为适龄学生特别是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提供优质教育。山东诸城建成由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三级甲等中医院、疾控中心、几百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组成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达98%。湖北随州通过政府建设、商住小区配建、企业自建、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公租房约1.8万套,湖南湘潭筹集公租房约2.9万套,宁夏银川分配保障性住房约4.5万户,对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人群“应保尽保”。福建上杭以公建民营方式发展普惠养老,河北卢龙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健康管理和急诊急救等多项服务。吉林公主岭范家屯镇整合设立12个社区,每个社区设立公共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贵州“十三五”期间推动约182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成为新市民,增强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约5个百分点。
(三)在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素质方面,主要是流入地政府结合重大工程开展培训、流出地政府主动靠前提供培训、统筹调动企业和职业院校培训力量等。北京延庆区实施服务于世园会和冬奥会的培训行动,开展服务保障、园艺花卉、压雪造雪等培训约1.2万人次,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河北涉县将焊工、电工、烹调等培训班办到农村富余劳动力家门口,开展培训约0.6万人次。贵州清镇建成职业教育城,强化农业转移人口等人员的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每年毕业生达3万余人。吉林梅河口依托政府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托育等培训,依托大型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培训。广西荔浦聘请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在农民工创业园内开展培训,80%以上参训人员成功转移就业。
二、提高城市建设与治理水平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着力建设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不断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在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方面,主要是改善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推进老旧厂区转型培育新动能、推动老旧街区打造街区经济等。四川江安通过财政出资并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改造老旧小区约70个,改善万余人居住条件。宁夏银川兴庆区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市场化运作,引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企业,按不同比例分担改造资金。江苏南京利用老旧厂区土地及建筑,培育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及经营性项目。重庆潼南区改造盘活零星边角地等“碎片化”土地,建设文化体育公园等市民公共空间。江苏扬州统筹改造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及老宿舍、老宅子、老市场。
(五)在提升城市发展韧性方面,主要是结合医院改造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健全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海绵城市等。广东英德响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医院改造升级,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建设核酸检测PCR实验室。四川金堂统筹增强筑堤、拓卡、清障、疏浚等防洪能力,适度超前建设排水管网,全面消除严重易涝积水区段。四川遂宁健全雨水花园、下凹绿地和透水铺装等海绵设施,增强“渗、滞、蓄、净、用、排”功能,并利用物联网技术布设监测设备及平台,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
(六)在增强城市创新能力方面,主要是导入大城市科技教育资源、引进发达国家先进技术、健全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江苏溧阳与中关村科技园区合建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吸引中国科学院物理所等科研机构入驻。吉林梅河口引入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等高端教育医疗资源,打造先进教育科技和医疗康养基地。浙江海盐与发达国家相关机构共建北欧(丹麦)工业园、欧洲(德国)工业园等产业技术合作平台。山东诸城建设企业共用共享的标准厂房和技术研发转化中心,降低企业投产成本、吸引众多企业入驻。
(七)在推动城市智慧化运行方面,主要是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引导社区服务线上办理、建设智慧停车信息平台等。湖北老河口建成政务云数据中心,横向汇聚部门政务数据,纵向连接地级市和省级政务平台,实现90余个政务事项“一事联办”、800余个政务事项“一窗通办”。云南腾冲推动主要公共场所5G网络全覆盖,建成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实现公安、交通、旅游、公共服务等信息联通应用。重庆璧山区打造社区服务“城市生活网”,引入线上商户约0.3万家,为居民提供线上社区服务约200项。河南新密将近万个停车位统一纳入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并释放出约0.3万个机关事业单位停车位,实现市民出行就近停车、错峰停车,基本解决“停车难”问题。
(八)在促进城市低碳化改造方面,主要是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行清洁能源供暖、发展绿色建筑等。北京顺义区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建设项目审批要求,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发展,引导低耗能低污染企业入驻产业园区。江苏镇江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制度,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每年减少碳排放约2万吨。浙江富阳关停腾退造纸类企业千余家,腾出产业空间约2万亩,每年减少煤炭消耗约200万吨。河北卢龙新建保障性住房和大型公共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使用绿色低碳建材,河南鹤壁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江西抚州对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垃圾分类、参与植树等发放“碳币”,居民可直接用于生活消费。
(九)在优化创新城市治理方面,主要是推进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设市、科学调整收缩型城市区划、盘活存量低效建设用地等。浙江龙港统筹推进大部制改革和扁平化管理,经批准撤销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形成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设市模式。黑龙江伊春15个市辖区整合为4区4县,实现人口和公共资源向城区合理集中。湖北长阳探索国土整治、限期开工、依法收回、重新出让、腾笼换鸟等方式,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贵州凯里引导居民和社会力量参与市容秩序管理,参与的社会组织达100余个、志愿者队伍达4万余人。北京密云区免费开放城区10余所公办学校体育场馆,满足市民健身锻炼需求。
三、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十)在健全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机制方面,主要是引导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设立政策性风险补偿资金或担保公司、拓展农村资产抵押范围等。山东淄博组织农担公司和银行支持数字农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信用为基础提出申请、农担公司提供担保、银行提供贷款,发放数字农业类贷款约3.5亿元。四川崇州发展“农贷通2.0版”,推进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和农作物等9类农村资产抵押融资,发放贷款约28亿元。河南长葛实行“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 贷款保证保险 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方式,发放贷款约4.5亿元。广东广州花都区推进生猪抵押融资,发放贷款约2.3亿元。
(十一)在健全科技成果入乡孵化转化机制方面,主要是加强涉农科技研发应用、引导城市人才入乡发展等。重庆潼南区建设柠檬产业研究院,研发柠檬精深加工技术约300项,柠檬种植面积达200余平方公里。河南长葛引入中国农科院等科研机构和种业企业,共建现代种业研发平台。四川成都郫都区建立城市人才加入乡村制度,制定申请、初审、表决、公示、颁证等新村民引进程序,吸引乡村旅游等紧缺人才约100名,带动约0.2万名专业人才进村到户。
(十二)在推进城市公共设施向乡村覆盖方面,主要是推进城乡污水垃圾统筹收集处理、城乡客运一体化、城乡物流配送网络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等。福建漳州长泰区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乡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乡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95%。湖南湘潭推进乡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制度全覆盖,既减少垃圾总量、又减少财政支出。吉林梅河口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机械化清扫率达90%。河北涉县推进村村通油(水泥)路和公共客车,公交化客运服务覆盖约80个行政村。四川达州建设城乡物流配送信息平台和专线网络,促进快速消费品、建材家居、农副产品、农资等城乡互通。宁夏盐池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农村自来水集中供水率和水质达标率均达100%。
(十三)在推进城市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方面,主要是建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等。浙江嘉善完善县域医共体,建成5个诊断共享中心、13个基层“云诊室”平台。河南登封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建成5个县域医疗次中心,把优质医疗资源引入基层。广东韶关采用支教交流和师徒结对等方式,促进优秀义务教育教师在城乡间交流轮岗。江西萍乡采用以定向培养为主、以师范生支教和“银龄讲学”等为补充的方式,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水平和学校办学质量。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圆满收官,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试点示范任务顺利完成。试点示范地区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产生了不少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领域的面上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总结提炼,印发三份推广经验文件、推出180条典型做法,并从中凝练出30项政策举措纳入政策性文件,成为全国性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各地区要认真学习借鉴并应用典型经验,不断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取得新突破。
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试点示范已到期,试点示范工作到此结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同时,鼓励这些地区继续探索,围绕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突破,不断创造实践经验和改革成果。
潼南迁户口到铜梁不到半年能上小学吗?
潼南户口作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以在铜梁地区上小学。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条件:
1、有在铜梁地区读书地方一年购房或租房合同。
2、要有在铜梁地区读书地方一年的营业执照(一年的打工合同证明书)。
3、有在铜梁地区读书地方购一年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有孩子所在的户口本。
5、有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供预防接种证。
宣汉县城镇居民医保到了重庆潼南医保可以报销?
可以按照异地医保报销政策予以报销!
异地就医是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出入我市行政区域就医购药的行为。
异地就医人员应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备案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未经登记备案到市外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自费。
一是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的人员(简称长期异地人员);二是因当地医疗条件有限需要转到市外就医的人员(简称转诊转院人员);三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居住地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诊、抢救的人员(简称临时异地人员);四是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但坚持到市外就医的人员(简称自主异地人员)。
怎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参保地医保局按下列规定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长期异地登记备案,就医前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异地居住资料(提供居住证、房产证、租房合同、小区物管证明、房主与当事人关系证明等任何一种资料)到参保地医保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经审查情况属实可办理登记备案。办理异地登记备案手续后,又回参保地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员,应到参保地医保局办理原备案的撤销手续;如需登记备案到其他地方长期工作或生活的,须重新办理登记备案,但当年内不得变更。
转诊转院登记备案,在市内就诊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出转诊转院建议后的5日内,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市内就诊医疗机构转诊转院建议书到参保地医保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该次异地就医只能转入备案医疗机构治疗,按规定结算后,异地就医备案自动撤销。
临时异地登记备案,办理出院结算前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就医病案首页、抢救措施等资料向参保地医保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经审查情况属实可办理登记备案。该次异地就医按规定结算后,异地就医备案自动撤销。
自主异地登记备案,就医前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自主选择异地就医申请书向参保地医保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该次异地就医按规定结算后,异地就医备案自动撤销。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待遇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办理转诊转院登记备案的,到省内(含重庆市)市外就医的,统筹基金按对应医疗机构级别降低7个百分点支付;转省外就医的,统筹基金降低10个百分点支付。
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办理转诊转院登记备案的,到省内(含重庆市)市外就医的,统筹基金降低5个百分点支付;转省外就医的,统筹基金降低10个百分点支付。
办理临时异地登记备案的人员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的,执行达州市本地就医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政策。
办理自主异地登记备案的人员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降低20个百分点支付。
办理长期异地登记备案的人员,在省内备案地已开通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的,执行达州市本地就医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政策;在省内备案地其他医疗机构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自费。在省外就医即时结算系统开通前,对省外就医人员仍执行自主选择三家医疗机构、两家药店的规定。在备案地(备案医疗机构)以外地区(医疗机构)就医的,需重新办理转诊转院、临时异地、自主异地等登记备案手续,并按相应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如何办理入院手续
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相关身份证明以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资料。入院时需按照就医地经办机构的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预缴金,出院结算按规定结算个人支付费用时多退少补。
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异地就医人员执行参保地待遇政策。属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支付;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等支付的各项费用,由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垫付。
参保人员对异地就医报销有疑问时怎么办
答: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实行参保地待遇政策,异地医疗机构不掌握其他市州的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因此参保人员对异地医疗费用报销有疑问时,可咨询自己所在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可在就医医院查询。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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