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城区高中面向高校招聘22名教师公告 ?

2.合肥买房限购政策都有哪些

2021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城区高中面向高校招聘22名教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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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庐江中学、庐江二中、庐江三中2021年面向部分高校引进人才,现将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计划

引进计划共22名,其中庐江中学12名、庐江二中5名、庐江三中5名。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有报考岗位计划表中明确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它年龄计算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及学位以上的人员。引进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上述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等学校的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按公告宣传、公开报名、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自主择校及报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宣传

在庐江先锋网、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以及部分高校校园网发布人才引进公告。组织人才引进小组到部分高校进行现场政策宣传,所到学校现场政策宣传时间为一天。

(二)公开报名

统一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19日(正月初八)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应聘者将填写好的《合肥市庐江县2021年面向部分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扫描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还需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材料等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jyjrsgdyx@126.com。

邮件主题: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资格条件,由县人才引进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统一报名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先锋网、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所填写专业与毕业证书上专业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岗位报名总人数在30人及以下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30人的,则组织报考该岗位人员先行笔试。

1.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一科,主要考察所报学科应知应会知识,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参加笔试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岗位引进计划数为1人的,按10:1比例确定,岗位引进计划数1人以上的按5:1确定,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上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教材为高中相应学科教材。面试当天考生按指定内容进行先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

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3.成绩合成

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入围人选末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教体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2.考察。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出现入围人选末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面谈、实地走访、核查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心理健康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认定。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各相关学校参与。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庐江先锋网、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六)自主择校及报批

1.自主择校(或拟聘用确认)。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考自主择校的岗位人员实行自主择校,报考其它岗位人员办理拟聘用确认手续。

参加自主择校人选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自主择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经批准后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岗。对不按时参加择岗和拟聘用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自主择校(或拟聘用确认)环节出现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后期缺额不再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人才引进计划数。

2.报批。自主择校结束后,县人社部门对县人才引进工作组审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批复手续。

(七)聘用

1.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先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先行到校见习,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后,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按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保险。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察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2.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教体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3.上述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5年。

五、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一)实行政府补贴

引进人员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在我县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具体补贴项目、标准和发放方式按我县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同时引进人才职称不受单位岗位设置限制直接评聘,配偶调动、推荐就业,子女上学和落户等按我县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办理。

(二)有关费用免除

考生免缴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所有来庐参加考试的考生报销往返交通费,交通费原则上为高铁二等座位的火车票,凭来程车票报销。中巴、打的等交通补助每人按300元一次性进行补助。同时对参加考试的考生给予统一安排免费食宿。

六、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应遵守我县防疫有关规定。考生在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工作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由县人才引进工作组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其它

(一)咨询电话。

0551- 87322629(庐江中学)

0551- 87322256(庐江二中)

0551- 87316465(庐江三中)

(二)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

0551-87332015(县人社局)

0551-87338900(县教体局)

0551-87321463(县委编办)

0551-87328645(县人才办)

(三)监督电话。

0551-87328122(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依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中共庐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庐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庐江县教体局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财政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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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买房限购政策都有哪些

1、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合肥市区户口限购2套新房,二手房不限购。

2、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合肥非市区户口(包括四县一市和外地户口,且2年内逐月交社保或个税满一年)限购1套,包含新房二手房

在合肥首次买房的,一般首付30%;

在合肥市区已有1套房的,市区户口可再购1套房,在首套房全款或结清前提下,可贷款首付40%,未结清50%;

在四县一市已有1套房的,在首套房全款或结清前提下,可贷款首付40%,未结清50%;

在四县一市已有2套房的,1套结清,1套未结清的情况:不受理贷款,可全款

1套全款,1套贷款的情况:可结清40%,未结清50%

2套均为全款的情况:首付30%

2套均已结清的情况:首付60%

3、限贷政策:

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

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对于家庭名下已经拥有2套住房的职工购买第3套住房时,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对于合肥市区无房的:

(1)无贷款的情况:首付30%

(2)1次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情况:首付40%

(3)1次贷款记录,未结清的情况:首付50%

(4)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情况:首付60%

(5)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没有全部结清的情况:停止贷款

对于有1套房的:

(1)无贷款的情况:首付40%

(2)1次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情况:首付40%

(3)1次贷款记录,未结清的情况:首付50%

(4)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情况:首付60%

(5)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没有全部结清的情况:停止贷款

1套房和2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比一样,停止3套房贷款以及异地公积金贷款。

购房者注意了:2016年10月2日后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家庭,且期满一年后,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的购房资格。

扩展资料:

外地人在合肥买房的条件:

1、外地户口在合肥限购区买房,需要有在合肥有满一年社保(查询办理)或者一年的纳税证明,同时贷款买首套房的首付最低是购房全款的三成,二套房的首付款最低60%。

在非限购区买房,可以贷款买房也可以一次性付款,具体条件可咨询非限购区楼盘售楼部。

2、外地户口在合肥买房情况有限购区和非限购区、新房和二手房等多种情况,其中限购区和非限购区针对外地户口买房政策不同。

合肥买房限购区域为:庐阳、蜀山、包河、瑶海;合肥买房非限购区域为:高新,经开,新站,滨湖。

3、购房材料:外地户口在合肥限购区买房所需材料: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纳税或社保(查询办理)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拥有房屋量证明(无房者开具无房证明)。

办理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所需证件不同,具体可咨询贷款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售楼部工作人员。

合肥落户的具体措施为:

1、合理放宽城区落户条件。

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连续满2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1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屋的,户口登记在集体户。

2、全面放宽巢湖市市区及县(市)辖建制镇落户条件。

在巢湖市市区、各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县(市)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屋的,户口登记在集体户。

3、优化人才落户政策。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自主选择落户地直接办理。

在合肥市就业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4、解决专业技能人员落户。

在合肥市就业的人员,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在市级以上体育运动比赛或职业技能竞赛取得成绩前三名,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5、鼓励投资创业人员落户。

在合肥市投资兴办实业或者自主创业,有合法稳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并依法纳税,投资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6、放宽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条件。

居民家庭户共同居住生活的夫妻、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投靠迁移。

7、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符合合肥市落户政策的户口迁入人员,通过购买等获得商品住宅房,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8、妥善解决未落常住户口问题。

公民计划外生育子女落户,各县(市)区、开发区不得自行设置前置条件;其他未落常住户口人员,经调查核实,可以办理登记常住户口。

中国合肥市官网--限购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