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宁公租房收入不能超过多少

2.南宁是怎样的一座城市?

3.2021年南宁第二批公租房报名选房啦!一共1260套

4.南宁环卫公寓入住条件

南宁公租房收入不能超过多少

南宁兴宁区公寓-南宁兴宁单间租房信息

南宁公租房收入不能超过7500元。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南宁当地政府发布的信息家庭户籍的城镇非户籍人员和新市区、江南区、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良庆区的困难群众: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1690元。

南宁是怎样的一座城市?

南宁素有"绿城"、"中国水城"之城,"绿城"的定位在一段时间内是体现了南宁亚热带城市的地域文化特征,而且南宁市确实也做到了。提到南宁,很多人都会想到园林城市,花园城市,原来南宁市满街的果树,芒果、扁桃、木菠萝等也曾经成为特色的南国景观。南宁致力于打造城市绿廊,四季花开等城市整体风貌,但随着城市道路发展的建设,绿城的特色应该继续延续,而且更加要丰富,包括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滨水绿地、街道绿地、行道树绿化等应该更加得到重视。

水城是我们城市发展的目标和新的定位,我们有条件,因为南宁的河流水系十分丰富,降雨丰富,我们有"一江、两库、十八(内)河、八十湖",但这是需要长远规划和建设的,要有科学合理的规划,要有每届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和实施。大力发展民歌系列文化产业,南宁市可以规划一个"国际民歌主题公园"、民歌文化一条街,集民歌演艺,文化娱乐、休闲旅游于一体的民歌主题园区、街区。

据悉,二零一八年南宁市共计接待中外游客13159.03万人次,同涨19%,旅游消费收入1388亿元,同涨23.1%。其中,接待境内旅客13095万人次,同涨19%,消费收入1368.42亿元,涨23.30%;国外入境游客64.4万人次,同涨9%,入境旅游消费收入28892万美元,同涨11.14%。南宁全市旅游收入、接待中外游客数量分别占广西18.2%,19.26%,均超过大名鼎鼎的旅游城市——桂林,位列广西之首;国外入境游客总量略输桂林,位列第二,占广西11.46%。那么,如何进一步发展南宁的旅游业呢?小编觉得应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规划建设集生态、旅游、产业、宜居、文化于一体的城市新区。

南宁市有必要策划规划一个真正集生态、旅游、产业、宜居、文化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市场化、人文化的城市新区。南宁有条件发展旅游的城市新区的有五象新区,龙象谷新区、机场路新区、武鸣大明山新区旅游带等,这种有特色、有魅力、又时尚的城市新区多了,南宁的城市文化底蕴就越丰富,南宁市的旅游吸引力才会慢慢加强,南宁市的城市活力和竞争力也会随之加强。

3.保护和传承城市历史文化。

南宁是一座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的城市,城市有1600年的历史。一应该注重保护历史文物,二应该注重修缮历史街区。如对出生地、苏缄殉难地、新会书院、两湖会馆等。三应该注重延续古城风貌。保护和延续旧城建筑风格,包括建筑的式样、体量、高度、材料、色彩、纹饰等,如粤东会馆、新会书馆、宾阳南街等。四应该注重传承无形文。"炮龙节"、"百鸟衣"、"伏波庙会"、"壮族八音"、"渡河公"、"邕剧"等。

4、优先发展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精品旅游景区。

名胜:大明山、青秀山、龙虎山、镇龙山

温泉:嘉禾城温泉、九曲湾温泉等

湖泊:龙象谷、大王滩、老虎岭

主题园区:国际民歌主题公园、南国壮乡欢乐主题园、东盟文化风情主题公园、东南亚水主题公园等

乡村旅游:环南宁市环郊区乡村旅游带、南宁市农业观光示范园。

亲水项目:南宁市北部漂流区、南部湖泊度假区、亲水主题公园、城区中国水城等。

历史文化:民歌文化街区、壮乡南国街区、东南亚街区、茶文化街区、世纪中华文化街区、杨美古镇、宾阳南街、雁江民国古街。

5、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要素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议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区旅游局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加强对全区旅游工作的统筹力度。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和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旅游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土地、税收、供水供电、项目审批、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倾向性扶持;

三是进一步完善旅游业环境培育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娱乐、餐饮、宾馆服务和旅游基础设施,完善扶持培育旅游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总的来说,促进南宁旅游业的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大力发展旅游业不仅能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同时也能提高人们的生活素质水平。

2021年南宁第二批公租房报名选房啦!一共1260套

日前,南宁市住建局发布《关于2021年南宁市本级第二批公租房报名选房分配的通告》,根据通告,本批公租房将涉及 25个小区、1260套房源,已取得南宁市公租房保障资格 尚未实物配租的 家庭和个人可以报名选房,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00至2021年4月12日23:59。

一、房源情况

南宁市本级第二批公租房分配房源共涉及25个小区、1260套(其中:单间配套821套,一房一厅298套,二房一厅141套),具体如下:

(一)童乐嘉园公租房12套,其中:单间配套12套,地址为:西乡塘区鹏飞路3号。该项目为社会投资建设的公租房,产权单位为南宁童乐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租金标准按《关于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南价格[2015]12号)的规定执行,为7.5元/平方米?月。公租房物业服务费按所在小区的标准执行,为1.2元/平方米?月。

(二)惠民安居·北湖苑公租房129套,其中:单间配套100套,一房一厅20套,二房一厅9套,地址为:高新区安园东路36号;

(三)惠民安居·梧桐苑公租房17套,其中:一房一厅10套,二房一厅7套,地址为:高新区军安路6号;

(四)惠民安居·石菠苑公租房10套,其中:单间配套10套,地址为:江南区菠萝岭东街125号;

(五)昊壮·上贤湾公租房100套,其中:单间配套100套,地址为:江南区乐贤路16-2号;

(六)保利城公租房12套,其中:一房一厅12套,地址为:江南区五一路180号;

(七)富乐新城公租房158套,其中:单间配套100套,一房一厅40套,二房一厅18套,地址为:江南区智兴路10号;

(八)龙翔苑公租房13套,其中:一房一厅9套,二房一厅4套,地址为:经开区白沙大道111号;

(九)宏湖·金凯花园公租房4套,其中:一房一厅4套,地址为:经开区新屯路20号;

(十)惠民安居·友谊苑公租房22套,其中:一房一厅10套,二房一厅12套,地址为:经开区友谊路46号;

(十一)森林假日公租房5套,其中:二房一厅5套,地址为:经开区友谊路48号;

(十二)中房·碧翠园公租房16套,其中:一房一厅16套,地址为:经开区友谊路西二里19号;

(十三)惠民安居·东风南苑公租房36套,其中:单间配套16套,一房一厅20套,地址为:良庆区春华路14号;

(十四)惠民安居·凤岭北苑公租房139套,其中:单间配套100套,一房一厅20套,二房一厅19套,地址为:青秀区大渌岭路53号;

(十五)惠民安居·凤岭南苑公租房214套,其中:单间配套154套,一房一厅30套,二房一厅30套,地址为:青秀区凤岭南路57号;

(十六)凤岭佳园公租房125套,其中:单间配套100套,一房一厅15套,二房一厅10套,地址为:青秀区佛子岭路33号;

(十七)林里桥家园公租房6套,其中:一房一厅6套,地址为:青秀区林里桥路8号;

(十八)惠民安居·仙葫苑公租房75套,其中:单间配套41套,一房一厅29套,二房一厅5套,地址为:青秀区盘古路5号;

(十九)惠民安居·可利苑公租房66套,其中:单间配套30套,一房一厅30套,二房一厅6套,地址为:西乡塘区安武大道20号;

(二十)桃花源小区公租房4套,其中:一房一厅4套,地址为:西乡塘区安园东路9号;

(二十一)惠民安居·边阳苑公租房22套,其中:单间配套18套,一房一厅4套,地址为:西乡塘区边阳新街15号;

(二十二)惠民安居·永和苑公租房16套,其中:单间配套13套,二房一厅3套,地址为:西乡塘区新阳南路49号;

(二十三)金桥苑公租房11套,其中:一房一厅8套,二房一厅3套,地址为:兴宁区降桥路22号;

(二十四)惠民安居·昆仑苑公租房38套,其中:单间配套27套,一房一厅6套,二房一厅5套,地址为:兴宁区金川路5号;

(二十五)惠民安居·蒲新苑公租房10套,其中:一房一厅5套,二房一厅5套,地址为:邕宁区上济路。

以上(二)至(二十五)小区为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租金标准按《关于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南价格[2015]12号)的规定执行,公租房物业服务费按所在小区的标准执行,具体以报名页面显示的价格为准。

二、报名范围

已取得南宁市公租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家庭和个人。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7日9:00至2021年4月12日23:59。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通过“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或授权的“南宁选房网”网站、“绿城选房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后,按操作规程报名。线上报名可全时段进行。

2.线下报名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手机到南宁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引导帮助进行用户注册后,按操作规程报名。线下报名在正常工作日时段内进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南宁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大渌岭路53号凤岭北苑4号楼1楼(咨询电话:0771-5684179),市内可乘坐29路、105路、106路公交车至站南一支路口站,距离地铁1号线火车东站A出口约1.5公里。

四、配租户型标准

在报名期间,报名家庭可以根据报名人数变化情况更改所申请的配租户型,但1户家庭只能申请和配租1套公租房。配租户型标准按以下情形确定:

(一)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的,可申请配租单间配套户型;

(二)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的,可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

(三)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3人,家庭成员中有未满16周岁人员的,可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家庭成员均年满16周岁的,可申请配租两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

(四)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可申请配租两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

五、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

报名时间截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报名家庭申请保障的户型以及公租房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规则,按照报名户数与供应房源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并在市住房保障部门网络平台上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最终确定。(注:如入围选房的家庭放弃本次选房的,由本次未入围的家庭按顺序递补入围选房,具体选房时间由住房保障部门另行通知)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的确定规则,可通过“南宁选房网”或“绿城选房网”等网站平台查询。

(一)排序规则

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按照申请家庭保障资格核准通过时间顺序确定,因批量审核在相同时间核准保障资格的,按资格编号顺序确定。

(二)优先规则

1.优先配租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7号)、《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南住建规〔2019〕11号),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给予实物配租:

(1)孤寡老人;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3)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重度残疾(一或二级残疾)、重点优抚对象、企业内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曾参加对外作战的军人、民兵或者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者;

(4)获得本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轮候家庭,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南宁市保障住房服务大厅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或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优先保障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经现场审核原件确认后可作为优先配租家庭。优先配租家庭应按照保障资格核准时间顺序进行排序,逾期不提供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优先配租。

2.同年度优先排序

在同年度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中,A类(GZFA)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保障资格的轮候家庭和个人,优先于B类(GZF)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保障资格的轮候家庭和个人进行排序,确定选房资格名单。

3.同一时间核准保障资格的优先排序原则

保障资格核准为同一时间的,B类保障资格(GZF)的轮候家庭,可优先于用人单位集中申请取得资格(JZ)的轮候家庭进行排序。

(三)优先配租家庭比例限定规则

优先配租家庭数占项目可选房源数的比例不超过本次分配房源的50%。

当优先配租家庭数小于该公租房项目可选房源数的50%的,优先配租家庭直接获得选房资格,剩余的房源全部作为非优先配租家庭的可选房源。

当优先配租家庭数大于该公租房项目可选房源数的50%的,只有排序在可选房源数50%之前的优先配租家庭可直接获得选房资格。超出可选房源数50%以外的优先配租家庭应与报名的其他轮候家庭进行排序,确定剩余可选房源的选房资格。如仍未能入围本批次选房,在参加下一批次的实物配租报名时,仍需重新提交优先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为优先配租家庭。

六、选房分配及合同签订

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通过手机短信、网络公开等形式通知获得选房资格的轮候家庭。为做好疫情防控和便民服务工作,本次选房为线上选房,不再设置现场选房,具体选房时间和线上选房相关事宜将与本次选房报名入围名单同时公布。

主申请人抽选房号后应当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持主申请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租赁保证金,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

七、办理入住手续

签订合同的家庭应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与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然后到小区物业办公室领取房屋钥匙。

八、相关责任

抽选房号后放弃租赁权,或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均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定其自抽选房号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站平台

1.市住建部门政务网

授权的南宁选房网

搜索并关注“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或授权的南宁选房网的微信公众号“绿城选房网”。

有关公租房保障的政策、通告、公示、信息等均会在以上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选房分配功能设在“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南宁选房网”及“绿城选房网”微信公众号。

(二)用户注册

报名家庭应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在报名公租房项目前仔细阅读本通告内容,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

来源:南宁市住建局

南宁环卫公寓入住条件

南宁市环卫部门工作满15年。南宁市环卫公寓是专为环卫工人建设的公租房,位于兴宁区主干道旁边,出行交通便利,生活方便。根据南宁市政府发布公告得知,截止到2022年9月14日入住公寓的条件为在南宁市环卫部门工作满15年,即可终生住在环卫公寓,不用担心退休后再次面临租房的问题。